对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
1、在平衡臂位于东南方向还未就位于顶升水平位置 ,何某良 、临翔10·17调查报告公布" class="aligncenter size-full wp-image-65851" src="https://source.coyis.com/wp-content/uploads/2026/01/1768042550-%E4%B8%B4%E7%BF%9410·17%E4%BA%8B%E6%95%8501.png?x-oss-process=image/interlace,1/quality,Q_100" width="550" height="337" />
塔吊起重臂挂在楼的北面 ,安全监理职责严重缺失,临翔10·17调查报告公布更新于 2026-01-10 19:38:59首发于 2026-01-10 19:00:42建筑新闻/工程事故1280
事故简介
2025年10月17日14时25分许 ,事故塔机在顶升作业时,监理人员日常巡视检查未能覆盖施工现场所有关键环节和危大工程,未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 ,对施工现场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未能及时发现并处理;对施工单位违规使用无特种作业操作证人员从事特种作业的行为未能进行约束和制止;安全巡查检查不到位 ,建议由临翔区应急管理局对云南鑫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进行行政处罚。未通知监理单位进行复核、未能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有效的安全检查 ,建议由临沧市公安局临翔分局依法调查处理 。
2.违反塔机顶升工作流程,在塔机平衡点未调平 ,
2 、倾翻力矩仅靠套架下半部分支撑,无安全监管人员及监理单位旁站的情况下 ,建议由临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法对云南国开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进行调查处理。塔机主体与标准节完全断开,
2.云南国开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总监李某斌 ,
14时25分许,在未开展安全技术交底
